因工作需要,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巡防队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热爱祖国和人民,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本人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;
2.本县户籍;
3.大专以上学历,退伍军人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;
4.年龄要求:18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(特殊岗位视情况而定);
6.身心健康,身体匀称,女身高1.55m以上,男身高1.65m以上,无纹身;
7.中共党员、退伍军人、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
二、招聘人数
2人
三、招聘办法
招聘考试包括笔试、面试、体能测试、体检和政审。
(一)笔试
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、基本常识等相关知识,不指定教材,不设考纲;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面试
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。
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目的、政治立场、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、能否胜任巡防岗位等情况。
(三)体能测试
参照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,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。
(四)体检政审
按笔试成绩占50%、面试成绩占5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。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体能测试合格者,按职位计划数1∶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、考察人选。因体检、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。
(五)公示聘用
从考试成绩、体能测试、体检、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员,在大同镇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后,办理有关聘用手续。如出现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,可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。被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和各单位用人需求,由镇政府统一分配工作。
被聘用人员与大同镇政府签劳动合同,采取劳务委派方式。
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。考核不合格,取消聘用资格。
四、工资待遇
参照镇政府现有镇聘干部待遇(大同镇人民政府统一缴交相应险金)。
五、报名方式
请携带毕业证书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寸彩色证件照1张至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。报名截止时间:3月16日至3月22日(工作日)。报名地点:大同镇政府大同派出所内勤室,联系电话:6832408(上班时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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